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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

发布人:日期:2022-03-11 15:53:20浏览数:

 

一、培养目标

 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,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坚持知识、能力、素质教育于一体,培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、方法和技术,能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,具备公共意识、公共精神、公共责任,具有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,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,在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或服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。

 

二、培养要求

  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、能力和素质:

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、能力和素质:     1.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;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、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;具有敬业爱岗、锐意进取、合作创新、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。     2.掌握政治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。     3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收集与处理数据、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,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。     4.掌握现代行政管理技术和方法,具有规划、沟通、协调、决策、创新和组织等基本管理能力;具备在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。     5.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、人际沟通、组织协调及基本领导能力。     6.熟悉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了解行政管理、公共管理的前沿发展动态。     7.具有良好的独立思维能力和创新创业素质,具体较强的跨专业综合事务处理能力。     8.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国语言。     9.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,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,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,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
 

 

三、学制与学位

   本专业修业年限为4年。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所有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,达到培养要求,准予毕业;符合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要求的,授予学士学位。

 

四、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

   主干学科:管理学、政治学

   核心课程:管理学原理、政治学、社会学概论、公共伦理学、公共管理学、行政管理学、行政权力规控与管理、社会保障学、公共经济学、公共政策学、领导科学。

 

五、主要实践教学环节

 

 

六、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

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表

培养要求

   

培养要求1


培养要求2


培养要求3


培养要求4


培养要求5


培养要求6


培养要求7


培养要求8


培养要求9


 

七、课程设置(详见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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