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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日期:2022-01-25 10:54:11浏览数:

 

各二级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引导和推动全省高校聚焦我省“三高四新”战略地位和使命任务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,潜心教书育人,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,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,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2〕14号)及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》(湘外经院教字〔2013〕57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申报条件

申报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以下条件:

1.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(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),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,应从正式实施(包括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

2.成果完成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政治立场正确,师德师风优良。高校的成果完成人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(含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,下同),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。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9 人。

3.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,指在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,应与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一致。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3 个。

4.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,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,不得再次申报。已申报其他类教学成果奖的同一成果,不得重复申报。

二、申报指标与评审

我校本次拟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12项,共下达26个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,各二级单位拟分配申报指标如下:

二级单位

省级申报指标

校级申报指标

合计

外国语学院

1

1

2

永利总站ylzz55

3

3

6

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

2

3

5

体育学院

2

2

4

人文艺术学院

2

3

5

音乐学院

1

1

2

职能部门

1

1

2

合计

12

14

26

各二级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指标总数量(含省级和校级),初审推荐各单位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名单,初审结果无需排序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,同时将视申报情况拟评出一批校级成果奖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各二级单位应于2022年2月22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,材料报送要求如下:

1.《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》一式1份;

2.每个申报的教学成果须提交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》一式5份、《教学成果报告》一式1份、附件材料(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)一式 1 份。

3.申报书、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请以每一项成果为单位独立装盒(原则上不超过 2 盒)打捆,材料盒正面粘贴成果奖申报书封页。

二级单位汇总整理后,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(新综合楼A202室)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810390593@qq.com联系人:向老师;电话:0731-88140631。

附件:1.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(湘教通〔2022〕14号)

2.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
3.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

4.教学成果报告格式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1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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